桃園縣紅十字會辦理「九十七年度照顧服務員訓練」簡章
◎報名資格 | (一)年滿十六歲以上之失業者。 (二)國小畢業或同等學力(檢附證件如下)。 | ||
請注意:錄訓順序以證件齊全者優先 ◎檢附證件 | (一)學歷/力證明(影本兩份) 1.同等學力證明 2.本國籍:畢業證書或記載有國小畢業之戶籍謄本影本。 3.大陸籍:海基會之公證書﹝內容需載明就讀學校校名及就學年限﹞ (二)請填寫報名表,並黏貼存款劃撥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本兩份)。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兩份(正反面分開)。 無國民身分證者,請附居留證及工作證影本兩份。 (四)一吋相片五張(背面請註明姓名)。※請勿繳交身分證大頭照※。 (五)若姓名有更名者,須再附上戶籍謄本兩份。 以限時專送郵件寄回330-01桃園市縣府路一號7樓 桃園縣紅十字會 收 | ||
◎訓練人數 | 每班限額30名,額滿為止。 | ||
◎訓練日期 | (一)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二)請勾選您需要的班次 £甲班:4/28-5/10 £乙班:5/6-5/20(5/10.11不上課) £丙班:5/20-6/1 | ||
◎報名費用 | 學雜費:新台幣5,500元/人 (郵政劃撥帳號:01130280,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桃園縣支會) 如符合政府補助對象,於通過審核後另行退費。 | ||
◎訓練地點 | 桃園市公園路129號 [桃園縣北區老人文康中心] | ||
◎報名日期 | 即日起至4/10止 | ◎報名專線 | (03)339-3531 |
◎注意事項 | ※ 一律採通訊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 本報名簡章,可重覆影印使用! ※ 錄訓順序以資料檢附齊全者為優先,是否錄取參訓將另行通知。 ※ 以上費用不含餐費。 |
97年度照顧服務員訓練學員報名表(資格審核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別 £本國人 £外籍 (含大陸人士)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或護照號碼或工作證號) 保險狀況 £勞保 £職業工會保險 £無勞保 £其他 最高學歷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學﹝含以上﹞ 畢業狀況 £畢業 £肄業 學校名稱 科系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行動電話 班次 請勾選您需要的班次 £甲班:4/28-5/10 £乙班:5/6-5/20(5/10.11不上課) £丙班:5/20-6/1 錄訓順序以資料檢附齊全為優先,請詳閱招生簡章 請黏貼存款劃撥單 身分證正面(浮貼) 身分證反面(浮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