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參展暨媒合交流示範點遴選簡章
壹、 目的
為協助中小企業整合更多資訊及運用政府相關輔導服務資源,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特辦理「臺北市中小企業商機媒合暨商品交流展示會」計畫,規劃系列活動—商機媒合資料庫、大型交流展示會、媒合交流示範點,提供本市中小企業得以發表商品與交流媒合之整合性行銷平臺,並且協助中小企業整合相關產業資源,發揮資源整合綜效,提高產業競爭力並開拓臺北市特色商品消費新趨勢。
貳、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臺北市中小企業輔導服務中心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參、 獎勵措施:依評選結果獲選廠商可參與以下1~3項獎勵:
一、商機媒合資料庫:免費刊登商品訊息於「臺北市中小企業商機媒合交流網站」,提供消費者及潛在合作對象瀏覽。
二、大型交流展示會:攤位使用免費,並由本計畫負責聯合廣宣及活動,以提供商品展示活絡商機,並達成同業與異業間成功媒合典範。
1. | 地方特色產業: | 97年08月23日(六)至08月24日(日) |
地點:信義威秀徒步區及世貿二館徒步區 | ||
2. | 創意產業: | 97年09月27日(六)至09月28日(日) |
地點:信義新光三越香堤大道廣場、香堤大道南段及北段 | ||
3. | 養生保健休閒產業: | 97年10月25日(六)至年10月26日(日) |
地點:信義新光三越香堤大道廣場、香堤大道南段及北段 |
三、媒合交流示範點:進駐臺北市政府指定之公有場地經營,攤位免費使用3個月(僅每月酌收清潔費、水電費),並由本計畫負責聯合廣宣及每月舉辦2次推廣活動,達到促進商品銷售、活絡商機及協助商機媒合。
進駐期間:9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止(營業時間:星期日~四上午11:00~下午20:00,星期五~六 上午11:00~下午21:00)。
肆、 報名資格
凡公司登記立案或營業據點位於臺北市之中小企業、店家或公協會皆可選擇參加以下三項活動(選擇3項活動可採1次報名)。
一、商機媒合資料庫:至本計畫網站之「商機媒合平台」登錄相關資料。
二、大型交流展示會
1.須參加或已登錄為商機媒合資料庫之企業、店家或公協會等。
2.符合以下其中一項之各類形式商品,請依以下產品屬性選擇參加:
(1)地方特色產業:景點特產、特色街區、特色飲食及特色技藝等。
(2)創意產業:數位藝術創作、創意藝術、傳統工藝技術及創意發明等。
(3)養生保健休閒產業:保健、養生食品、休閒、旅遊、生機、健身美容、科技醫療或照護及健康休閒等。
三、媒合交流示範點
1.須參加或已登錄為商機媒合資料庫之企業、店家、公協會。
2.具有原創概念、創意特色、手工藝品或創新設計之優良廠商。
伍、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開始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商機媒合資料庫: 至97年11月30日截止
二、大型交流展示會:
1.地方特色產業 : 至97年7月31日截止
2.創意產業 : 至97年8月20日截止
3.養生保健休閒產業:至97年8月20日截止
三、媒合交流示範點 : 至97年8月10日截止
陸、 評選結果
一、評選結果除通知獲選者外,將公佈於本計畫網站。
二、依獲選項目安排廠商參加商品交流展示會、媒合交流示範點。
柒、 獲選者之義務
一、申請商品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廠商/店家負責。
二、確定參展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於展示會及示範點展售期間內提供足量產品,以供活動使用,並提供至少1件產品做為相關推廣活動之贈品。
三、商品著作財產權屬於參展者所有,參展者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須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並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四、所有參展者商品皆須配合參與主辦單位全程攝影與相關推廣活動使用權利,主辦單位得運用獲展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及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五、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六、參展商品之所有交通運送費用由參展者自行負擔。
七、展示攤位位置由主辦單位依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統一安排,廠商不得有異議。
八、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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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廠商參展暨媒合交流示範點遴選」活動參加意願表
參展組別 | □ 商機媒合資料庫 | |||
□ 大型交流展示會(以下產業請擇一) □地方特色產業 □ 創意產業 □養生、保健、休閒產業 | ||||
□ 媒合交流示範點 | ||||
團體/公司名稱 |
| 主要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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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先生□小姐 | 部門/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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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公司:( )________________ □行動:____________________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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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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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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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報名期間:即日起
(1) | 商機媒合資料庫 | 至97年11月30日止 |
(2) | 展示會:「地方特色產業」 | 至97年7月31日止 |
(3)、(4) | 展示會:「創意產業」、「養生保健休閒產業」 | 至97年8月20日止 |
(5) | 媒合交流示範點 | 至97年8月10日止 |
2.凡有意願參加遴選者請填具此表,傳真至中國生產力中心(02)2698-9335。
3.報名表及相關填寫須知請洽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電話(02)2698-2989轉2402、2073/傳真:(02)2698-9335/email:2402@cpc.org.tw楊小姐或2073@ cpc.org.tw朱小姐.或至「臺北市中小企業商機媒合交流」網站(http://smeex.cpcdesign.com.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