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志願服務人員「志工基礎訓練」實施計劃


 


一、主  旨:推動志願服務法之志願服務工作、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制度,宣導服務觀念,精進志工知能,充實專業素養,協助政府推廣社會服務。


二、指導單位:內政部社會司、桃園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志願服務協會


四、研習時間: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共計一天半)


五、研習地點:大園國小(桃園縣大園鄉橫峰村中正東路160號)


六、參加對象:桃園縣各志願服務單位計100人(含工作人員)


七、報名日期:九月十日(額滿截止)


八、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填妥後E-Mail桃園縣志願服務協會彙辦,


E-Mail:service.tva.mail@gmail.com,傳真電話:03-2209282


連絡電話:(03)-2206212   0922-000408  聯絡人:林春子


九、研習內容:


        1.志願服務內涵:二小時


2.志願服務倫理:二小時


3.志願服務經驗分享:二小時


4.志願服務法規:二小時


5.志願服務發展趨勢:二小時


6.快樂志工就是我:二小時


十、實施方式:


1.學員研習基礎課程十二小時,即發基礎教育訓練結業證書。


        2.上課期間無故缺席者,該課修習時數不予承認。


十一、效益:建立志工對基礎訓練之認知,提升服務品質及成效。


十二、訓練經費:由內政部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作業要點項下支應。


十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補充之。


 


 


 


 


 


 




九十七年九月二十日(星期六)課程表





































時間



課表



講師



07:40~07:50



喜相逢─報到



志願服務協會



07:50~08:00



始業式



志願服務協會



08:00~10:00



志願服務倫理



李綺敏老師


學歷: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現任:財團法人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活動


      部主任


 


 



10:00~12:00



志願服務內涵



古梓龍老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碩士畢業


現任:桃園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執行長暨


      聖徳基督學院社會工作學系系主任



12:00~13:00



午餐



志願服務協會



13:00~15:00



快樂志工就是我



陳雙全老師


學歷:宜蘭農校畢業


現任:救國團桃園市團委會諮詢委員


       



15:00~17:00



志願服務法規



葉姝君科長


學歷: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畢業


現任: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發展科科長



 


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星期日)課程表





















時間



課表



講師



08:00~10:00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劉俊坤老師


學歷:萬能科技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畢業


現任:救國團桃園縣工青四隊諮詢委員


 



10:00~12:00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陳建松老師


學歷:元智大學碩士畢


現任:桃園縣政府社會局關懷照顧據點召集人


       



12:00~12:10



結業式



志願服務協會



桃園縣志願服務人員「基礎教育訓練」報名表


單位名稱:       單位通訊地址:


承 辦 人:     聯絡電話:    手機:     


傳  真:     E-mail:
















































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素食



手機



 


 



 



 



 



 



 



 


 



 



 



 



 



 



 


 



 



 



 



 



 



 


 



 



 



 



 



 



 


 



 



 



 



 



 



   請報名單位加蓋單位關防


   以上資料務必詳填,以便辦理保險。


   傳真電話:03-2209282  連絡電話:03-2206212  0922-000408 聯絡人:林春子


1、報名單位不限參加人數,額滿截止。


2、報到通知單於活動前七日由本會或運用單位轉發,未收到者請與本會聯繫。


3、參訓人員請準時報到及全程參與,以建立志工良好責任習慣。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媽媽的春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